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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杭州出台扶持政策 加大对浙商发展文创产业的支持

发布时间:2012/06/03

2012年杭州出台扶持政策,加大对浙商发展文创产业的支持力度,鼓励浙商文创企业创新创业,发挥浙商在文创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。

   1、支持浙商投资文创产业。对经评审认定的浙商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,按项目投资额的20%以内给予资助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,对纳入“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企业(集团)培育库”的浙商所申报的重点项目,经市文创委研究同意,可按项目投资额的25%以内给予资助,最高不超过250万元。

   2、 扶持民营书店发展。支持浙商投资民营书店,特别是人文类和学术类的民营实体书店举办的公益性文化讲座、文创培训、学术论坛经认定后给予一定额度资助,对业务发展申请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。

    3、实行突出贡献奖励。每年对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浙商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
    4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。对浙商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有关劳务,以及在境内转让版权交易收入,在一定时间内减按3%税率征收营业税。对浙商从事工业创意产业及基地、创意文化产业基地或属于困难文化企业的,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,报经地税部门批准,给予减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。经认定的浙商动漫企业自主开发、生产动漫产品,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