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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首批认定国家级创新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

发布时间:2012/10/17

今年首批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已展开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示范企业将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
 

   2012年度萧山区创新型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正有序开展,申报截止时间为本月25日。经审核认定后,这些企业将成为我区第一批区级创新型企业。

  日前从区科技局了解到,根据《杭州市萧山区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精神,2012年度萧山区创新型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正有序开展,申报截止时间为本月25日。经审核认定后,这些企业将成为我区第一批区级创新型企业。

  五年内将培育创新型企业1000家以上

  今年我区新出台了《杭州市萧山区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《办法》指出,将通过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,重点扶持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、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。鼓励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,努力把创新型企业发展成为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排头兵、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的领头羊、整合利用创新资源的主力军、带动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的引领者”。“十二五”时期,累计培育和认定区级创新型企业1000家以上,区级创新型示范企业80家,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(示范)企业30家。 

  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:在我区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企业的运营总部、研发总部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部门设在我区行政区域内;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,具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制度,注重技术创新,设立研发机构,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,重视科技人员的引进、使用和培养,重视科技研发投入,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;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等。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,具体申报信息企业可参看萧山区科技信息网(http://www.kj.xs.zj.cn/)。

  扶持政策促企业创新进步

  该《办法》的出台主要是为加强萧山区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、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,发挥创新型企业在创新战略、技术创新、标准创新、品牌创新、机制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文化创新中的示范、引领与带动作用,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,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,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引领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,推动萧山经济走上创新驱动、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。 

  为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,我区将从资金、政策等各种方面落实扶持政策。《办法》指出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(示范)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;新认定的省、市级创新型试点(示范)企业,按上级奖励额度1:1配套,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区财政每年安排区级创新型示范企业专项资金400万元,对新认定的区级创新型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。 

  此外,将对创新型企业全面落实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有关部门在科技、财政、税务、质监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措施。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创新型企业在申报区级及以上科技、技改、标准等计划项目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立项或推荐。同时,我区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。优先推荐企业参与各级专利、标准试点企业认定,支持参与国际、国家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,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、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。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